关于对“三重一大”贯彻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7-06-28点击: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地大党办发〔201212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

关于对“三重一大”贯彻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三重一大”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教监厅〔20125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各二级单位“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二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情况;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决策过程的情况;对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情况;学校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特别是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相关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教育部对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情况的监督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两个阶段。学校对各二级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

  2.准备迎接抽查。9月中旬,教育部将对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听取情况汇报,召开不同类型、层面的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与教师进行个别约谈等。学校层面的自查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牵头进行。

  3.自查相关要求。自查时间自 2012620日起 627止。要求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切实保证“三重一大”制度在下阶段工作中能更好的贯彻落实。自查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档请于 629日前 向纪委办公室(联系人:王长虹,联系电话:67884345,邮箱:570460126@qq.com)。学校将及时汇总各单位的总结,整理上报教育部。

  特此通知

 

 

               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