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基建处关于所辖范围内30万元以下项目单位2018年度资质招标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人:jjc发表时间:2017-11-02点击:

一、工作目的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加强基建处对限额以内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力度,维护学校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进行2018年度资质审核工作。

根据学校《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以及2016及2017年度基建处所辖范围工程类30万元以内,服务类20万元以内项目实施情况,2018年度资质审核工作在对2016年资质入围施工单位审核评议并淘汰考评末两位单位基础上,纳入2013-2017年通过学校采购招标中心、湖北省招标平台公开招标确定的合作单位,产生工程类、装饰类、防水类三个类别资质单位参与2018年度项目实施,监理单位选择3家参与监理费在20万元以内的项目监理工作,造价咨询单位选择3家审计处纳入年度合作单位进行咨询费在20 万元以内的造价咨询工作。

二、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分为工程类、装饰类、防水类三大类,工程类资质要求房屋建筑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装饰类资质要求装饰装修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要求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 监理单位资质要求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 造价咨询单位要求在审计处选择的咨询单位范畴内选择。

以上资质招标工作按学校要求由基建处进行公开考评及选拔,要求资质单位具有长期与校方合作的默契,基建处对入围资质单位实行淘汰机制,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则列入企业黑名单,不再合作。

三、审核办法

1.基建处邀请采购与招标中心、工程使用单位、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对2016-2017年入围资质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综合回访及业绩考评(含工期、质量、造价、质保服务等方面), 资质入围单位产生后基建处将对入围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2.对于非资质入围单位但2013-2017年曾通过学校采购与招标中心、湖北省招标平台中标的合作施工单位,基建处纳入此次资质考评范围。

3.专家组根据参评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审核结果在基建处网站上公示三天后生效。

四、审核注意事项

1.本资质审核系基建处内部加强管理的需要,并非学校层面的招标工作。

2.参评单位为2016年度资质入围单位,及2013-2017年曾通过学校采购与招标中心、湖北省招标平台中标的合作施工单位,也可由基建处各业务科室根据以往工作业绩择优推荐。

3.参评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要时审核现场须核对原件。

五、其他说明

1.对采取虚假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资质资格的单位,基建处有权取消其资格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该单位3年内不得再参与学校相关工作。

2.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基建处将视具体情节采取予以公告、终止本年度资质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1) 在执业过程中,提供或者帮助他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2) 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3) 采取隐瞒、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者他人利益的;

(4) 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行贿、受贿或者利用执业便利等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有分包、转包、挂靠、回扣、虚假承诺、超范围承揽业务的;

(6) 对基建处安排的小型项目以各种原因推拒执行或怠于执行的,无故中止放弃业务的、违反学校有关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且不服从规劝的及违反有关维保服务承诺造成学校损失的。

3.基建处享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备注:2018年度绿化类、监控、网络等弱电类及消防类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工作参照本方案,具体审核方案及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设计单位不再纳入资质考察办法,基建处将根据具体的工程专业需要择优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规定的设计资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