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资料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发布人:发表时间:2008-03-28点击:

为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和保密,特制定本制度。

一、     资料室严禁吸烟及带入任何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二、     进入资料室,未经许可不得翻查资料。

三、     存、取文档资料应办理存、取文档登记手续。文档资料收集后

   应立即存档,不得任意堆放。

四、     资料室内放置温度计、湿度计。根据天气情况经常调节温湿度。

五、     资料室内放置灭火器,资料柜内放防虫剂、除湿剂,安防光窗

   帘,门要装铁门,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鼠工作。

六、     工作人员下班时,注意关窗锁门,关水断电。节假日锁好柜,封

   上门。

七、     每学期结束前对档案室资料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八、     资料室工作人员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认真执行保密法规、制度

   和保密纪律,确保资料安全,杜绝泄密、失密现象。

九、     资料管理人员和查阅、摘抄保密资料的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不

   得扩散传播。

十、    对要销毁的资料,经造册,报主管资料工作的处长批准后,由两

   人以上共同监销,并在销毁注册上签名,销毁注册及有关文件组

   成专卷,永久保存。

 

  基 建 处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