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负责的工作性质涉及金额大、政策性强、规范多等特点。为保证各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鄂办发[2010]2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地大党办发〔2010〕12号)的要求,基建处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基建处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潘铁虹、刘清华、钱同辉
成员:罗建华、孙国才、胡兰兰、韩静、杨超
二、确定廉政风险点(共 3 类)
1.领导决策( A 类)
2.安全管理( 类)
3.经费管理( A 类)
4.公章管理( C 类)
5.资产管理( A 类)
6.岗位履职( A类)
三、防范与监控措施
1、廉政风险前期预警
根据基建处工作实际,查找出岗位风险点 18个,综合评判各岗位风险状况,以A、B、C三个类别界定各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在此基础上,确定以风险岗位的岗位责任人和各分管工作领导为分管责任人。各风险级别、岗位责任人及分管领导,见《基建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基本信息表》。相关风险岗位配套制定相应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流程,实施有效预警。
三类风险点的界定分别是:A类风险点(高风险级别);B类风险点(比较高风险级别);C类风险点(一般风险级别)。
2、廉政风险中期防控
基建处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在进行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教育的同时,建立、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监督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按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有经常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3、廉政风险后期考核修正
按照确立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风险点、责任,制定考核指标和检查内容,见《基建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基本信息卡》。结合处年度履职考评、干部述职述廉以及学校组织的专项考核或调研检查等工作,对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评两步进行,在各职能科室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处集中检查考评,形成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考核常态化。
四、防范与监控制度建设
(一)已建立的规章制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处各科室工作职责》、《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基建处反腐倡廉工作方案》、《基建处办公室事务管理规定》、《基建处处长办公会会议事规则》、《基建、修购工程款付款管理办法》、《基建、修购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后勤管理处资料室借阅资料管理制度》、《基建、修购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建处办公例会制度》
(二)拟健全的规章制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修购专项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修购专项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程序》、《基建处办事流程》、《基建处项目管理重要事项实施及文件流转制度》、《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等。
五、实施细则自二零一一年六月试行。
附件1 基建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基本信息表
附件2 基建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信息卡
单位:基建处(公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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