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办公事务管理规定

发布人:发表时间:2008-03-28点击:

中国地质大学处室文件

中地大后勤字(200503


关于印发《后勤管理(基建)处办公事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后勤管理(基建)处各科室:
  《后勤管理(基建)处办公事务管理规定》经处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望全处各科室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OO五年十二月二日

 

后勤管理(基建)处办公事务管理规定

后勤管理(基建)处综合管理科负责全处对外接待、行政办公、车辆调度安排、办公行文、信息报送等处日常事务工作,本着有利工作、服务全处、勤俭节约、高效有序的原则,制定办公事务管理规定。

一.           办公用品的管理

全处所需办公用品由处综合科统一计划购买、管理,各科有特殊要求的,必须书面报告分管处长,由分管处长安排综合科购买发放。

二.           车辆调度管理

处车辆属公务用车,所有用车由综合科统一调配;

1.在武汉市内公务用车,由综合科科长负责调度,武汉市外用车必须经过处长批准,由处长通知综合科科长安排车辆。

2.综合科对车辆管理要做到细心安排、精心调配,以保证处领导、各科室的公务用车。

3.处外用车须通过分管处领导同意方可派车。

4.凡在校外维修,须经处综合科报处领导批准。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应进行质量跟踪,核准维修项目,防止偷工减料。

5.报销汽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维修费等,由综合科长核准后,经领导签字报销。

三.接待管理

    严格执行交往中有关接待程序和用餐范围及用餐标准,努力减少接待费用。

1.科室接待用餐须经处领导批准,其它接待用餐须请示处长批准,由综合管理科登记。未经处领导批准的用餐,其费用由本人自理。

2.处接待用餐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并注明接待事由。

3.对外赠送礼品单次在5000.00元以内的由处长批准。单次礼品经费5000.00元以上的,须向处长办公会通报。

四. 处印章管理

处印章由专人管理,凡用处印章均须经分管处长签字。协议、合同等用印章,须经处长签字,经办人登记签字,注明加印份数,并留一份交资料室保管。

五.行文的办理

公文是学校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反映了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系统掌握、切实执行,提高我处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处公文由各科室撰写需要行文的内容,分管处长审核后,交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行文表格,经办(撰写)人及处长签字后,送校长办公室正式行文。

处内行文由各科室撰写需要行文的内容,经分管处领导审核后,提交处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综合管理科出文。

六. 信息报送

1.真实、准确、精炼

2.快速、及时

3.内容、时间、地点、数据完整。

4.各科室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筛选、加工、提炼、起草成文后,交由综合管理科报送分管处长审阅。由综合科送学校有关部门。

 

 

 

 

 

 

 

主题词:事务  管理  规定   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后勤管理(基建)处 

2005122日印发


     

    共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