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27日放假。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10月7日(星期三)的课调至10月10日(星期六)。 二、作息时间调整 自10月1日起,全校实行如下作息时间,请各单位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好教学及相关工作。 (一)党政管理部门(含学院、直属单位等实行坐班制的岗位)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00 (二)学生作息时间 起 床 6∶25 早 操 6∶40-6∶55 早 餐 7∶00-7∶30 早 自 习 7∶35-7∶50 预 备 铃 7∶50 第一、二节课 8∶00-8∶45 8∶50-9∶35 课 间 操 9∶35-10∶05 第三、四节课 10∶05-10∶50 10∶55-11∶40 午 餐 11∶40-12∶40 午 休 12∶40-13∶45 预 备 铃 13∶45 第五、六节课 14∶00-14∶45 14∶50-15∶35 第七、八节课 16∶00-16∶45 16∶50-17∶35 晚 餐 17∶35-18∶30 第九、十节课 19∶00-19∶45 19∶50-20∶35 晚 自 习 19∶00-22∶30 熄 灯 23∶00 (三)班车时间 早 班 车 6∶10 午 班 车 12:00 晚 班 车 16∶45 三、相关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保证教学、管理、保障服务等工作按新的作息时间正常运行,各单位加强日常管理。 2.节假日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武汉市,如确需离开,须向所在学院学工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外出去向、联系方式等,经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 3.任何学生社团、班级未经所在学院批准,不得组织集体出游。学生在校举行超过50人的聚会,必须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在校学生应注重预防,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学生宿舍楼必须有人负责安全值班。 4.节假日期间,学校总值班室、学工处、国际教育学院、后勤保障处和保卫处需24小时值班。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水、电及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妥善安排好值班等工作。 5.学校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用公款组织旅游等活动。 6.节假日期间,教职工和学生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