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启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的征集工作,征集的项目将作为2021-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库的申报依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按照财政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主要征集符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以下四个方向的项目:
1.房屋修缮:用于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的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设备资料购置: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的购置。
3.基础设施改造:用于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需要开展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用于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单位或本部门业务归口管理范围涉及的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对所申报的项目区分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认真编制《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等相关附件资料。
2.各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充分做好项目调研和实施方案论证,做好项目规划,把握好项目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统筹规划、有序衔接、协同推进、避免重复。
3.各单位于2020年5月24日前将申报项目文本资料报送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5月31日前牵头完成申报项目的论证工作,对论证通过的项目库报财务处。
三、相关说明
1.房屋维修、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基建处;设备购置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报送材料见附件,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预算管理科22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50611822@qq.com。填报资料时可参考附件《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暂行)》。
3.为便于项目申报人员的沟通交流,各单位项目申报人员可加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QQ群:669530556。
联系人:黎 燕 行政楼225室,电话:67885052;
高 为 行政楼225室,电话:67885052;
刘巧华 行政楼208室,电话:67884861。
地 址:行政楼二楼225室
财务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