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机关处室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非经济承包单位职工实行轮休,轮休时间自2021年1月13 日(星期三)至2月25 日(星期四),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因基建处工作特殊,寒假期间仍有多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故将基建处职工寒假轮休、值班等工作作如下安排:
1.全员上班时间顺延到2021年1月22日(周五),1月23日至2月24日开始进行轮休,2月25日正式上班。
2.轮休期间按照学校要求安排专人值班并由处领导带班,值班时间是每周一至周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安排详见值班表)。若发生安全事故或特殊情况,科室负责人、带班领导、分管处长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处长和分管校领导。
3.各科室假期轮休期间应圆满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假期工地现场管理,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4. 放假节日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部门正风肃纪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文明廉洁过节。
5.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各科室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所有职工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出行,原则上不跨省域长途旅行,若需离开武汉市须向分管处长报告去向和返回时间,获得批准后在综合科备案方可离开,返乡回家后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处级干部假期离校外出,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将离校时间与去向、返校时间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报至综合科,由综合科汇总后报告学校总值班室。
6. 寒假期间,全体职工要严格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做好健康日报告工作。遇到疫情紧急情况应按照属地政府指令和要求执行,并及时向综合科和分管处长汇报,综合科按要求上报疫情防控办公室。
7. 各科室在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所属办公室、仓库、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等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前要确保门窗关闭、断水断电。
8.工程三科筛选寒假期间应急抢修队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学校有突发抢修任务能够及时开展抢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