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2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大学教师、管理与服务机构及学院行政人员、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非经济承包单位职工实行轮休,轮休时间自2022年1月12 日(星期三)至2月17 日(星期四),2月18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因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工作性质特殊,寒假期间仍有多个项目正在抓紧施工,故将处内职工寒假轮休工作安排如下:
1.全员上班时间顺延至2022年1月16日(周日),1月17日至2月15日开始轮休,2月16日(周三)正式上班。
2.轮休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并由处领导带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安排详见值班表),若发生安全事故或特殊情况,科室负责人、带班领导、分管处长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处长和分管校领导。
3.各科室假期轮休期间应圆满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假期工地现场管理,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4. 放假节日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部门正风肃纪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文明廉洁过节。
5.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各科室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所有职工按照“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汉”原则尽量减少出行,提倡本地过节过年。若需离开武汉市须向分管处长报告去向和返回时间,获得批准后在综合事务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开,返乡回家后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处级干部假期离校外出,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将离校时间与去向、返校时间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报至综合事务办公室,汇总后报告学校总值班室。
6. 寒假期间,全体职工要严格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做好健康日报告工作。遇到疫情紧急情况应按照属地政府指令和要求执行,并及时向综合事务办公室和分管处长汇报,综合事务办公室按要求上报疫情防控办公室。
7. 各科室在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所属办公室、仓库、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等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前要确保门窗关闭、断水断电。
8. 修缮与项目管理科筛选寒假期间应急抢修队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学校有突发抢修任务能够及时开展抢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