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处内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2022年4月3日(周日)至4月5日(周二),共3天,其中4月2日(周六)正常上班调休。
二、值班人员安排:
值班时间 |
值班人 |
值班地点 |
值班电话(办公/手机) |
值班领导 |
4月3日 |
闫艳艳 |
处129 |
67883821/18827026964 |
王耀峰 |
4月4日 |
王长虹 |
处225 |
67883983/13018013968 |
宋中华 |
4月5日 |
程周炳 |
处125 |
67884143/15926400662 |
呙青松 |
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若发生安全事故或特殊情况,带班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处长和分管校领导。
三、假期相关事项
1.开展安全检查。各科室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所属办公室、仓库及其它场所的水电、仪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程科室要加强项目部及工地工棚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
2.放假期间,师生应尽量减少出行,确需外出的要认真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不出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省外返校需执行缓冲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区返校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所有师生员工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按照属地政府指令和要求执行,并及时汇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要按要求上报学校防控办。
3.处级以上干部假期离校外出,需按照学校《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的通知》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将离校时间与去向、返校时间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在校值班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掌握本单位师生假期去向和返校时间。
4.放假期间,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文明廉洁过节。
特此通知
校园规划与基建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