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校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5-09-15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27日放假。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10月7日(星期三)的课调至10月10日(星期六)。

    二、作息时间调整

  自10月1日起,全校实行如下作息时间,请各单位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好教学及相关工作。

  (一)党政管理部门(含学院、直属单位等实行坐班制的岗位)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00

  (二)学生作息时间

  起  床   6∶25

  早  操   6∶40-6∶55

  早  餐   7∶00-7∶30

  早 自 习   7∶35-7∶50

  预 备 铃   7∶50

  第一、二节课 8∶00-8∶45   8∶50-9∶35

  课 间 操   9∶35-10∶05

  第三、四节课 10∶05-10∶50  10∶55-11∶40

  午  餐   11∶40-12∶40

  午  休   12∶40-13∶45

  预 备 铃   13∶45

  第五、六节课 14∶00-14∶45  14∶50-15∶35

  第七、八节课 16∶00-16∶45  16∶50-17∶35

  晚  餐   17∶35-18∶30

  第九、十节课 19∶00-19∶45  19∶50-20∶35

  晚 自 习   19∶00-22∶30

  熄  灯   23∶00

  (三)班车时间

  早 班 车   6∶10

  午 班 车   12:00

  晚 班 车   16∶45

   三、相关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保证教学、管理、保障服务等工作按新的作息时间正常运行,各单位加强日常管理。

    2.节假日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武汉市,如确需离开,须向所在学院学工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外出去向、联系方式等,经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

  3.任何学生社团、班级未经所在学院批准,不得组织集体出游。学生在校举行超过50人的聚会,必须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在校学生应注重预防,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学生宿舍楼必须有人负责安全值班。

  4.节假日期间,学校总值班室、学工处、国际教育学院、后勤保障处和保卫处需24小时值班。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水、电及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妥善安排好值班等工作。

  5.学校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用公款组织旅游等活动。

    6.节假日期间,教职工和学生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