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规划与基建处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工作室零星改造工程施工”进行询比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工作室零星改造工程施工
2.最高限价(控制价):297567.54元,包含暂列金20000.00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若超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内容:对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工作室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6.工程质保期:装饰装修工程2年,防水工程5年(如有),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7.项目地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 29 日至2024年8月 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规划与基建处229室。
3.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8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8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规划与基建处225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 8 月 8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规划与基建处225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规划与基建处网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
2.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规划与基建处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27-67880779
校园规划与基建处
2024年7月29日